2015/07/27

十二緣起法(蔣揚欽哲仁波切)

十二緣起法

講法地點:澳大利亞,悉尼
日期:2003年

(收集自網路,本文完整本同時收錄於《人間是劇場》一書)





因為你們當中有些人對佛法的觀念還很陌生——這可能是你們頭一次接觸密續道或金剛乘,所以我想就金剛乘之道說幾句話。一些著名的佛教人物,例如帝洛巴、毗魯巴、庫庫瑞巴,他們的傳承已延續很長一段歷史時間,然而從世俗的觀點來看,他們所做的一些事情是不被社會接受的。譬如帝洛巴生吃活魚。佛教徒生吃活魚?當他吃著魚頭的時候,魚尾巴還在他嘴邊擺動。而毗魯巴是個酒鬼——人們是這麼說的,總之他喝酒,而且經常喝酒。庫庫瑞巴則常常跟他的寵物—— 一條母狗,睡在一起。金剛乘常令人感到驚駭。




告訴你們這些事情,是因為當我說佛法更強調智慧時,我想讓你們意識到自己又是如何做的。儘管有生吃活魚、酗酒成性等幾乎是野蠻而不被接受的行為,然而這些人物所留下的不可思議的智慧之道,卻是現今世上所知道的可以減輕痛苦的唯一方法,是我們可以修持傳承的道,是我們可以拾級而上的階梯。

告訴你們這些,也是因為我們要開始談論十二緣起法。

第一個要談的是“無明”。我們曾經說過,無明是由“生命之輪”圖中央位置的豬所代表的。無明是什麼?我可以非常簡單地說,
無明實際上就是散逸。當心攀緣某個事物,就是無明,散逸分心的行為就是無明。

依照佛教理論,對概念的執著就是無明。我們以一個抽象概念為例,譬如桌子。我們創造出“桌子”的標籤,但實際上這個標籤是抽象的。當我們看著桌子,我們並非真的看到一個具有“桌性”的實體,而是看到木頭、釘子等這些東西。如果你把桌子拆開,木頭是木頭,釘子是釘子。在桌子的現象之中,有許許多多部分不見得被指稱為“桌子”,但是當它們聚集在一起時,就有了“桌子”的概念,然後我們創造出這個標籤。不過這還好,不算是大錯誤。可是當你認為這個概念不是抽象的,而是具體的,當你認為桌子有真實的存在,錯誤就接二連三地發生了。

無明實際上就是對標籤的執著。在所有標籤當中——譬如花、桌子、椅子、地、水、火等,有一個可能是最危險的,不只是危險,還最具有破壞性,最難以捉摸,同時基本上是其他所有標籤的根源。這個標籤就是“自我”、“我的”或“我”。

如同桌子一樣,當我們說“我”,其實是在指稱某個抽象的東西。這本來不要緊,糟糕的是對自我的強烈執著。自我由盲人的圖像所代表,它在時間之牙也就是憤怒的怪獸的正下方。這個無明的概念做了什麼?它是如此強烈的一個概念,如果給它權位、裝備、金錢、力量,它便能夠摧毀全世界。我們都有潛力以自己的方式變得有一點像海珊,有一點像賓拉登,有一點像布希,或者有一點像倫斯斐。我們都有可能變得像他們一樣。為什麼?因為我們對自我的愛執非常強烈。諷刺的是,為什麼對自我的愛執會如此強烈呢?只因為它不能確定它是存在的!非常諷刺,不是嗎?就好像當有件事情還未確定,你會有著魔似的衝動去確認它,你非獲得確證不可,而且這種情況會一再發生。“自我存在”的不確定性需要不斷被確認,你需要去確認它。

你怎麼確認自我?你採取行動——結交朋友,上街購物,做喜歡的事,這些讓你覺得自己真的存在。而這就是第二支因緣——行,由一個做陶器的人的圖像來表示。在傳統的佛教術語裡,“業”就是行。當我們缺乏安全感,我們必定會做一些事,或服用抗抑鬱藥物或進行禪修和持咒,不管做什麼,所有這些行動就是要證明自己的存在。十二支因緣在排列上是有順序的,但不要認為這中間要花上一點時間,譬如說先有了無明,然後停頓一下,才有行動,不是這樣。它們非常的迅速,幾乎是同時發生。

行動的當下,伴隨著識。“識”以猴子的圖像來表示——它非常聰明,總是蹦蹦跳跳,到處亂竄。你認為它在這裡,下一分鐘它就跑到那裡去了。不過你也知道,那些聽話的猴子總是被各種繩索拴住,不管它們多麼聰明,仍然不知道該如何解開這些繩索,逃離虐待它們的人。識基本上是由無明產生,猴子是聰明的傻瓜,是聰明的白癡。但這樣說好像對猴子有點不公平。

接下來發生了什麼?你想要確認無明的自我,出於自我存在的不安全感,你產生行動,行伴隨著識,如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,然後又發展出名色,這由“生命之輪”的第四個圖像——船——來表示。船代表個體,船上有五個旅人,象徵五蘊。無論個體去哪裡,五蘊都無從選擇地跟著走。它們要去哪裡?它們哪兒都不去,只是一而再地流轉於輪回的大海上。五蘊基本上說的是關於身份的建構——你自己的身份。你成功地建構了一個身份——自己,我,佛教徒,印度人。

一旦建構了身份,接著你需要什麼?這個我、這個自己,少了別的東西似乎就沒有了價值,因此變得很寂寞。它需要一個可以攀緣的地方,需要有事情可以做,譬如工作或娛樂。“生命之輪”圖上有著五扇門的空房子代表感官物件,也即入——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借著“我”的概念,借著自己的身份,我們從這間房子穿進穿出。它本來是一個空房子,裡面什麼也沒有,但我們以為裡面有很珍貴的東西;而當你在屋內,你又會認為外頭有非常珍貴的東西,於是你再度走到外面去。我們進進出出,創造了更多的現象,它們又會引發什麼?——觸。西藏人對於繪畫就是不在行,“觸”由一對接吻的男女表示,意味著產生了感官(根)與感官物件(境)的接觸,識與境的接觸。有了“觸”,接下去又會發生什麼?——受。“受”以中箭的獨眼來表示。

讓我們再回來談自我。我們有自我,它缺乏安全感,同時又非常驕傲,非常的自我本位。因為這個緣故,我們必須去做一些事。當我們做的時候,產生了識、名色,創造出某個我們所歸屬的身份、趨勢或潮流。借由名色、趨勢的協助,我們在外遇到了感官的物件,當碰觸到的刹那,便產生了覺受——未必是樂受,有時是苦受。“受”產生了,會引起渴望,也就是“愛”,這以一個喝酒的人來表示。自我碰到樂受時,會渴望更多;碰到不悅意觸或苦受時,則渴望去除它、超越它、戰勝它。我們是多麼執著於去解決問題,不是嗎?在苦受和樂受這兩種情況裡,不管你是喜歡還是不喜歡這些經驗,都產生某種全心全力要擺脫問題、解決問題的感覺,在這兩種情況中,你都產生渴望。

“愛”的渴望會引生“取”,以一個摘水果的人來表示。我們想要取——取得資訊、財產、食物、飲料。一旦取得,會引生執著——你對渴望的和剛剛得到的東西緊握不放,這在十二因緣中被稱為“有”,以孕婦的圖像為表徵。“有”引起“生”,而有了生,自然就有衰老,就有死(亡)。

以上就是十二緣起法的簡單說明。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題目,在《阿毗達摩俱舍論》和《阿毗達摩俱舍論本頌》裡有極為詳細的討論,我向你們解說的只是最基礎的部分。

我們並不只是在談人類行為的演化過程——首先是無明,接著是行動等,雖然這些確有其事。我們談的是一瞬間所發生的事。好比我們走進一間咖啡店,點了一杯卡布奇諾,因為無明引生出行動,又引生出其後的種種,直到我們喝完卡布奇諾,那也就是死亡。開胃小菜,頭痛,或其他的事也是如此,在我們的每一項行動中,在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,都存在著十二緣起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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